記者從深圳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了解到,2020年度深圳市積分入戶申請工作將于6月29日正式啟動,計劃指標為名,有需要申請的市民即日起可登陸深圳市公安局門戶網站或關注“深圳公安”申請辦理,截止日期為9月30日。
我市積分入戶渠道,是為長期在深圳穩(wěn)定就業(yè)和居住的非深戶籍人口開辟的一條獨立入戶渠道,在深穩(wěn)定就業(yè)及居住滿一定年限即可申請,無需學歷要求。
一是年齡條件,要求男性在55周歲以下,女性在50周歲以下;
二是合法穩(wěn)定居住及就業(yè)條件,要求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賃住房并登記備案)年限及依法參加深圳市社會養(yǎng)老保險年限均已滿5年;
三是守法條件,要求未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上述各項基本條件才能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以配偶(或本人與配偶共有)房產申請積分入戶的申請人,申請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記時間須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且2020年9月30日當日婚姻仍在存續(xù)期內。
深圳市積分入戶申請統(tǒng)一通過互聯網提交。申請人可于2020年6月29日至9月30日期間登陸“深圳市公安局”網站,進入“個人業(yè)務”—“戶籍遷入”欄目,選擇“積分入戶”進行網上申請;或關注“深圳公安”,進入“政務服務”—“戶政業(yè)務”—“戶籍遷入”欄目,選擇“積分入戶”進行網上申請。申請人以本人真實身份信息注冊申請賬號并進行實名認證后(請根據系統(tǒng)提示,使用手機微信進行實名認證),按照系統(tǒng)提示的步驟和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后,完成申請?zhí)峤弧?/p>
本年度積分入戶網上申請將于2020年9月30日24時截止。受理機關自2020年10月1日起啟動本年度審核工作,受理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申請,計算各項指標積分分值及總分,按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申請人可于2020年11月16日,憑本人注冊賬號登陸申請平臺,在“我的申請”查詢受理情況及積分分值。
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為復核申請期。申請人對本人單項積分分值存在異議的,可于復核申請期內進入申請平臺“我的申請”查看復核申請途徑及方式。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為復核審核期,相關部門將對復核申請進行審核。審核結束后,申請人可在申請平臺“我的申請”查詢復核結果,復核后形成的積分分值為最終結果。
受理機關將于2020年12月8日通過“深圳市公安局”網站統(tǒng)一公示排名前名的入圍申請人名單,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情況和問題。
想了解更詳細的辦理積分入戶信息,可在“公告說明”查詢或撥打深圳市戶政0755-咨詢。
【記者】晏語
【通訊員】胡瀟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