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治安局戶政處(回復):辦理出生入戶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1)《出生醫(yī)學證明》;?(2)父母《結婚證》;?(3)父母雙方的《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超生孩子申報出生入戶公安機關不罰款。
自戶口整頓政策公布以來,持出生證明前往派出所上戶口仍然難以如愿。省公安廳治安局人口支隊介紹說,該支隊近期也接到了許多群眾的來電反映,其中焦點問題主要集中在超生兒落戶、人戶分離等問題上,對此,人口支隊支隊長呂樹林表示,今后,戶口整頓的相關政策執(zhí)行,如在地方政府受阻,人口支隊將把情況匯總,向省政府報告;如在地方公安部門受阻,人口支隊將匯總情況向省公安廳匯報,如果問題來自于戶政部門內(nèi)部,戶政部門要積極自糾,確保政策的執(zhí)行。
但有些處罰機制,如拒絕為超生人口落戶,其實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因為,讓超生人口成為“黑孩”,明顯是懲罰對象的錯誤,畢竟違法的是他們的父母,而不是無辜的孩子,拒絕落戶是讓孩子為父母代過。另外,拒絕為超生人口落戶也違反憲法的相關規(guī)定,涉嫌剝奪超生人口的公民權和平等權。
憲法比計劃生育法大,為什么地方政府出臺的小政策會生效??
違反國務院政策的地方政府誰來處理?普通老百姓難啊。有途徑維權嗎?難道誰能告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