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5月1日起憑《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居住證》可辦理因私出入境證件
廣東省公安廳決定自2017年5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的便民利民措施。申請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或《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居住證》向居住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guān)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深圳一年多次“個人旅游”和“其他”簽注除外)以及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赴臺定居除外),其他申請材料與當?shù)貞艏用褚恢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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