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積分入學政策忽視單親家庭?南山區(qū)教育局回應:提供父母雙方居住證可積18分
深圳特區(qū)報2019年8月12日訊在南山,單親家庭在入學積分政策中遭“歧視”?記者了解后發(fā)現(xiàn),原因只是當事人無法提供雙方居住證而已。
近日有南山區(qū)家長反映,由于單親,無法提供兩人居住證,導致孩子被分到學區(qū)外學校,每天跑幾十公里,其懷疑這樣的積分入學政策是對單親家庭的“歧視”,希望允許提供監(jiān)護人居住證就能積分。
記者查看了今年南山區(qū)積分入學項目及分值標準,在戶籍情況積分方面,按照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如果是深圳戶籍分三類情況可積20-30分不等,如果是非深圳戶籍申請入學的情況分為四類:一、父母雙方一方是深戶,另一方持有居住證(含父母雙方都是深戶)能積20分;二、父母雙方均辦理了居住證能積18分;三、父母雙方只有一方辦理了居住證(含父母一方是深戶,另一方無居住證)積0分;四、學生父親或母親是享受相關政策優(yōu)惠人員積20分。
記者致電南山區(qū)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咨詢,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無論單親雙親家庭,只要可以提供父母雙方在深的居住證,可以積18分;但若是只有一方居住證,只能積0分。”其表示如果是一些特殊情況,如一方喪偶的,提供有關證明也可以積分,并不存在歧視,建議有疑問的家長可以到辦事大廳咨詢。
記者留意到,在申請入讀學生父母繳納社會保險情況積分項中,如申請入讀學生非深圳戶籍的需查驗父母有無社會保障卡,其中雙社??煞e10分(滿分),并明確注明單親家庭也是按雙社保計分,但需查驗相關法定證件或文書。(記者吳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