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該前提下,不能辦理該項(居住證過期的,使用功能中止):
1、當事人的居住證過期的,應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原居住證、房屋租賃合同、勞動合同等(根據居住證的類型不同,選擇交驗)等證件;
2、去居住地的轄區(qū)派出所戶籍科,書面申請居住證補簽注后,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xù)后,再申請領取港澳通行證。
《居住證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
第十條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fā),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xù)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qū)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xù)。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xù)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xù)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xù)之日起連續(xù)計算。
擴展資料:
港澳通行證辦理流程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復印件為A4規(guī)格(身份證需要復印正反面,戶口簿需要復印戶主頁,和你所在的那一頁);
4、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白色背景,著深色有領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頭部寬度21-24mm頭部長度28-33mm(必須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館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記得拿照相回執(zhí),建議在出入境拍照);
5、正規(guī)旅游公司開具的全額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你到旅游公司報名參加旅游團,旅游公司就會給你開出旅游發(fā)票;如果你戶口所在的城市開通港澳自由行,則不需要此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