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到期了的續(xù)期需要當事人準備好居住證及本人身份證,就可以到所在地全市范圍內(nèi)的戶籍派出所辦理居住證續(xù)期業(yè)務,并繳納相關費用。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法律依據(jù)】
《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四條,居住證登記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近期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簽發(fā)機關、簽發(fā)日期、有效期,以及涉及持證人在居住地就業(yè)居住、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其他信息。
《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居住證有效期滿、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shù)骄幼〉毓才沙鏊蛘呤芄才沙鏊械纳鐓^(qū)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xù)。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