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移民城市,《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條例(草案)》(簡稱《條例(草案)》)備受關注,征求意見僅兩周,就收到數百條意見和建議。其中,房東不申報非深戶籍人員居住登記信息將受罰的舉措引發(fā)爭議。
“大家的意見是我們立法的重要依據。”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草案)》將根據公眾的意見作修改,最快將在今年6月提請審議。
與現行的居住證制度相比,《條例(草案)》將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切割開來,一方面實行“來深必登記”,另一方面提高了居住證的辦證門檻,具體包括在特區(qū)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滿十二個月,依法參加本市社會保險滿十二個月等。此道“門檻”一出,不少人反映辦證難。
《條例(草案)》的另一項制度變革是將為非深戶籍人員提供居所的單位或者個人作為申報義務人。如果房客沒有居住證,房東就要每三個月為其申報一次信息。未申報租客居住登記信息,將按未申請登記人數每人五百元對房東處以罰款。
這個條款,惹來不少房東吐槽:“三個月就要申報一次租客的信息,實在是麻煩呀,我們有時出趟遠門就誤事了!”“我將房子租給一個人,可是如果他后來又私自帶幾個朋友來住,沒有申報到信息,算誰的?”
租客也有意見:“說是給房東增加義務,但是麻煩的恐怕還是我們?,F在居住證的‘門檻’這么高,不是人人都辦得了,而將來房東為了規(guī)避責任,不會輕易將房子租給沒有辦居住證的人,我們面臨租不到房子的風險?!薄案鶕?guī)定,租房是要交稅的?,F在絕大部分房東沒有登記申報,這筆錢就省下來了。今后申報租房人的信息,我們租房的負擔又加重了?!?/p>
為解決居住登記信息陳舊的問題,《條例(草案)》規(guī)定居住登記信息每三個月就要申報一次,居住證每年要簽注一次,以保持信息的鮮活。
“這項新舉措的確方便了有關部門管理,但同時也應該方便市民。如果每次申報和簽注都要跑一趟公安局,排起長隊,那就太麻煩了?!辈簧倬W友建議,應該建立網上申報和簽注渠道,讓大家足不出戶就可以辦理。而且,無論什么渠道的申報和簽注都不應該收費。(記者李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