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注過期了怎么辦?
深圳特區(qū)是一年,自居住證簽發(fā)之日起,滿一年后就需要續(xù)簽,否則就會失效。
1、持到居住證受理點申請簽注的,應當攜帶本人明材料。受理點經初步核對,符合條件的,受理申請并出具受理回執(zhí);不符合條件的,即時告知理由。
2、持證人通過網絡申請簽注的,應當通過居住證賬號登陸網上辦證系統(tǒng),填報有關信息,申請材料完備并提交成功的,系統(tǒng)出具受理回執(zhí)。
各相關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即時簽注;不符合條件的,受理點應當即時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居住證需要補領、換領的,申領人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到居住證受理點辦理,也可以使用居住證賬號通過網絡辦理。居住證被注銷后需要再次申領的,申領人應當按照居住證申領流程辦理。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通知申領人繳納居住證工本費,并在申領人繳納工本費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fā)放居住證。
二、深圳居住證簽注要符合哪些條件?
持證人申辦居住證簽注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繼續(xù)有合法穩(wěn)定居所。持證人在申請簽注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qū)辦理居住登記記錄的居住時間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為繼續(xù)有合法穩(wěn)定居所;
2、繼續(xù)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持證人在申請簽注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qū)參加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為繼續(xù)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
符合特區(qū)人才引進規(guī)定和正在特區(qū)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yè))教育的非深戶籍人員,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辦理居住登記的,可以直接辦理居住證簽注。
持證人可以到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機構申辦簽注,也可以通過網絡等方式申辦簽注。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核實持證人的居住登記、社會保險等記錄。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即時簽注;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即時向持證人說明理由。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二年內申請補辦簽注,符合條件的,自簽注之日起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綜上所述,外地人到深圳工作生活,居住半年以上的就要居住證,以后辦事會方便很多。這里要注意,持證后要每年續(xù)簽一次,保障居住證有效性。如果簽注過期,沒有超過一個月的,當事人要盡快的去補簽,經過審核符合條件的,當場補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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