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條例》自3月24日公開征求意見以來,已累計收集到意見和建議5000多條。市民尤其關心居住證辦理條件、功能組合、簽注等問題。居住證“門檻”怎樣設置才科學合理?
市民疑問:目前條例草案規(guī)定的居住證辦理條件有三個:一是在特區(qū)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滿十二個月;二是在特區(qū)有合法穩(wěn)定居所,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居住登記滿十二個月;三是依法參加本市社會保險滿十二個月。可否明確什么是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什么是合法穩(wěn)定居所?參加社會保險是指“五險”全交還是其中一種即可?人大回應:居住證辦理條件將簡化為“兩個”:一是在特區(qū)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依法參加本市其中一種社會保險滿十二個月;二是在特區(qū)有合法穩(wěn)定居所,按照規(guī)定辦理居住登記滿十二個月。“在特區(qū)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的判定標準,就是市民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社保紀錄;“在特區(qū)有合法穩(wěn)定居所”的判定標準,就是市民在深圳市公安部門的居住登記紀錄。另外,對自由職業(yè)者、異地參保但在深工作人員、在深全日制就讀的學生等一些特殊群體的辦證條件和辦證程序問題,擬考慮在條例草案中進行原則性規(guī)定,由深圳市公安局在制定條例實施細則時予以細化、明確。居住證簽注多久簽一次?怎么簽?
市民疑問:是否可以采取每年一次網上簽注與三年一次現場核實相結合的方式來辦理簽注?能否區(qū)分不同人群,設定不同年限,比如在深購房長期居住的,可以兩年或者三年簽注一次?人大回應:居住證簽注制度,是針對現行居住證制度運行中,存在辦證后缺乏后續(xù)管理手段,導致居住證記載信息不真實、不鮮活的問題,在條例草案中新設的一項制度。鑒于深圳市社保信息已互通共享,可網上查驗,擬規(guī)定持證人網上申請,公安機關根據在網上查核的社保紀錄和居住登記紀錄,通過后臺系統直接自動簽注。居住證含金量能否更多更便捷?市民疑問:憑居住證辦理港澳通行證,能否像深戶一樣,一簽多行?能否把它做成集公交、金融、消費等于一體的卡證,或者合并深圳居住證和社保卡功能,打造“深圳居住保障卡”?人大回應:目前深圳市公安部門對居住證系統正在重新規(guī)劃設計,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也在為社保系統重構,希望充分利用這個機會,能促進居住證與社保卡的合并,從而使深圳公共服務實現重大的跨越。對市民群眾提出的這些意見建議,我們將會同政府有關部門進行研究,能夠給市民提供的公共服務,盡量在條例草案中予以明確、予以提供,進一步提高居住證的含金量,增強居住證持有者的歸屬感。
后記截至4月24日,公開征求意見的一個月時間,內司委辦公室共接到市民電話500多人次,收到電子郵件200多封,市民在論壇上發(fā)表意見1000多人次,有關居住證條例草案的點擊瀏覽量達29萬多人次,目前已累計收集到意見和建議5000多條。社會公眾特別是來深建設者,對這部涉及到自己切身利益的立法非常關注,對居住證條例草案的框架結構及主要制度給予肯定,認為條例是深圳人口服務管理的進步。市民期盼條例盡快出臺,希望條例中規(guī)定的持證人待遇能夠早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