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教育局2018年發(fā)布的通知,2019年起,非深戶報名幼兒園需要居住證。
★非深戶兒童,父母(或監(jiān)護人)雙方均為非深戶的,需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證;無法提供有效深圳市居住證的,原則上不予報名入讀深圳市幼兒園。
2018年幼兒園招生中,非深戶兒童家長除提交身份證件以外,還需提交處于有效期的深圳市居住證(查驗原件,交復印件)。提交了處于有效期的“深圳市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yōu)先錄取。
從2019-2020學年開始,深圳市幼兒園招生將要求所有非深戶兒童家長提交處于有效期的深圳市居住證。(2019年讀幼兒園的,記得提前辦好居住證)
非深戶小孩學位要以下材料:
?。?)適齡兒童出生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在深居住證;
(2)適齡兒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產證明和購房合同,或由當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適齡兒童父母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就業(yè)和社會保障證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等證明;
?。?)適齡兒童父母現(xiàn)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獨生子女證(或相關證明)
(6)預防接種證明等資料
PS:幼兒園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原件會歸還家長。
溫馨提示:
1、深圳各個幼兒園具體報名和入學條件各不相同,建議家長首先咨詢相關幼兒園報名處,先報名。
2、深圳公立幼兒園一般較難申請到,深圳戶籍、有房屋產權的家長申請幼兒園優(yōu)勢比價大。
2019年在全市新型公辦園全部推行“陽光招生”政策
新型公辦幼兒園是指利用國有資產和財政性教育經費舉辦的提供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的幼兒園,登記為其他組織舉辦的事業(yè)單位,實行“以事定費”管理、社會化用人。
幼兒園的“陽光招生”政策,在2018年深圳教育局公布的幼兒園招生通知中有提到,具體辦法可參照各區(qū)義務教育階段陽光招生辦法,也就是說新型公辦幼兒園2019年也將實施積分入園政策。
另外,2018年龍華區(qū)、坪山區(qū)、大鵬新區(qū)等已經試行積分入園政策,按學位類型、積分排序進行錄取。
下面以龍華區(qū)為例,讓大家更加直觀理解積分入園政策。
2018年龍華公布的積分入園政策,實行類別優(yōu)先、同類別比較積分錄取原則,和公辦中小學一致。
說明:
1.以上積分項積分不封頂。
2.招生系統(tǒng)根據戶籍、住房類別和社保等條件自動生成學位類型和積分,學位申請材料經市社工委“織網工程”數據資源庫后臺比對和審核后,其學位類型和積分正式有效。
3.商品房及安居商品房購房合同、房屋租賃信息、其他類住房(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可作為住房材料申請學位,但不參與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