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隨父親或母親將戶口落在北京,“籍貫”一欄填的是北京以外的另一個地方,這是為何呢?
戶口簿個人頁中,包含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號、戶籍、籍貫、文化程度等信息,有的人戶籍和籍貫寫的是同一個地方,比如都是“青島”;而有的人戶籍和籍貫填寫的是兩個不同的地方,比如戶籍北京、籍貫青島。這又是為何呢?
孩子落戶北京,“籍貫”一欄卻不是北京,為什么?
按照戶籍管理辦法,新生兒落戶時即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只要提供出生醫(yī)學(xué)證明、父母一方的戶口本、結(jié)婚證等相關(guān)材料到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guān)申報戶口登記即可。
北京是一座外來人口較多的城市,不少“新北京人”是通過人才引進、積分落戶、投資等方式將戶口從外地遷入北京的。按照新生兒落戶政策,無論父母是“老北京”還是“新北京”,只要父母一方是北京戶口,那么孩子就完全可以成為“北京人”,即“戶籍”(戶口)一欄填寫的是“北京”。
但是很多父母會發(fā)現(xiàn)孩子“籍貫”一欄填寫的不是北京,而是另一個地方,這又是為何呢?
首先,不要混淆“戶籍”和“籍貫”的概念,“籍貫”指的是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少數(shù)隨母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祖居地”或“原籍”,再通俗的說就是“根在哪里”。
之所以會出現(xiàn)“戶籍”(戶口)與“籍貫”不是同一個地方的現(xiàn)象,是因為“籍貫”的填寫原則與“戶籍”的填寫原則有本質(zhì)上的不同:
上文我們說到,“戶籍”隨父母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但是“籍貫”卻不同:按照公安部91號文件的要求,“籍貫”的填寫地應(yīng)該是孩子出生時祖父的戶口所在地,如果孩子出生時祖父已經(jīng)去世了,那就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且孩子的“籍貫”一旦填寫到戶口本上,即便祖父戶口又遷往別地,原則上孩子的戶籍不予變更。
舉個例子講,假設(shè)老趙戶口在青島,兒子小趙大學(xué)畢業(yè)后通過人才引進把戶口遷到了北京,在北京結(jié)婚生子(小小趙),那么小小趙可以隨父親小趙將戶口落在北京,但是“籍貫”需跟隨祖父老趙,即“籍貫”一欄應(yīng)該填寫青島市。簡單來說,“戶口”隨父親或者母親,“籍貫”隨祖父。假設(shè)小小趙成人后生了孩子,那么他的孩子“籍貫”一欄就填寫祖父小趙的戶口所在地北京,與“戶籍”就一致了。
正是因為“戶籍”和“籍貫”的填寫原則不同,所以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分屬兩地”的情況,且這種情況多出生在城市新增人口中,比如“新北京人”、“新上海人”、“新深圳人”等,他們祖輩并不是世世代代生活在這座城市,所以才會出現(xiàn)“籍貫”與祖父戶口所在地相同的情況。
當(dāng)然上述是“一般情況”,如果祖父戶口所在地已無法確定怎么辦?出現(xiàn)這種情況時,孩子籍貫隨父親的籍貫;如果父親籍貫也無法確定,那么孩子籍貫就填寫出生地。
想改孩子的“籍貫”,行得通嗎?
有的父母可能會對孩子籍貫“不滿意”,為什么孩子明明是北京戶口,卻要填山東、浙江、甘肅……?改回北京不行嗎?
對于這種情況,如果登記時,戶籍科嚴格遵守了籍貫登記的管理辦法,那么是不允許更改的;如果確實存在登記錯誤的情況,按照《戶口登記條例》,登記的內(nèi)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guān)申報,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即“籍貫”可以更改或糾正,但必須是失實的情況下才行得通,不是隨便能更改的。
實際上“籍貫”完全沒有必要更改,區(qū)別于戶口、出生年月等信息,“戶籍”的作用不大,僅僅是讓自己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對高考報名、入伍、社會福利、購房資格等一點影響都沒有,起關(guān)鍵性作用的是“戶籍”,而非“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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