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nèi),由戶主、親屬、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給小孩入戶可以自愿隨父或隨母,單親只要攜帶、戶口本、小孩出生醫(yī)學證明到女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jù):
《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nèi),由戶主、親屬、撫養(yǎng)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法律依據(jù):
《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nèi),由戶主、親屬、撫養(yǎng)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yǎng)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