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定居政策2017:深圳放寬人才引進定居條件,深圳人才引進如何定居?深圳市發(fā)布2017人才定居新政,進一步放寬人才定居深圳的條件,打破年齡限制,進一步提高對高層次人才的魅力.
4月10日,備受矚目的《深圳經濟特區(qū)人才工作條例(草案)》正式公布,條例進一步放寬人才定居條件,取消深圳現(xiàn)有規(guī)定中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入籍和居住證年齡申請的限制.根據(jù)迄今為止的規(guī)定,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的入籍必須滿足相關年齡條件,如果不入籍深圳,滿60歲就不能辦理市居住證.在新條例中打破了這個限制.
此外,草案對年輕化、專業(yè)化、高技能人才引進條件進一步放寬.根據(jù)草案,35歲以下的全日制大學、45歲以下的全日制本科、45歲以下的中級專業(yè)技術人才、35歲以下加入保險3年以上的不足類高級工人、40歲以下的不足類技術人員等可以直接引進家庭.即使高層次的人才本人選擇不進入深圳,配偶也可以直接申請入籍.
戶籍轉移需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登記條例》第十條《市民轉移本戶籍管轄區(qū),本人或戶主在轉移前向戶籍登記機關申報轉移登記,收到轉移證明書,取消戶籍登記.“第十三條”公民搬遷,到達搬遷地點后,城市3天以內,農村10天以內,本人或戶籍主持搬遷證明書向戶籍登記機關申報搬遷登記,支付搬遷證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
條例進一步放寬了人才定居的條件,其中提出了取消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入籍的年齡限制.另外,即使高層次的人才本人選擇不入籍,配偶也可以直接申請入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