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市住建局:符合條件的城中村房源和違法建筑可籌集為人才房公租房
深圳特區(qū)報2020年3月6日訊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3月5日通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報正式印發(fā)《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籌集管理辦法(試行)》,通過創(chuàng)新籌集工作機制,盤活各類社會存量用房,拓展人才和公共租賃住房的籌集渠道。根據(jù)該辦法,城中村房源和經依法處理后的沒收類違法建筑,滿足安全條件的房源都可以籌集作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根據(jù)該《辦法》,滿足房屋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和地質安全條件的住宅或商務公寓、商業(yè)用房按規(guī)定改建成的租賃住房、城中村房源、經依法處理后的沒收類違法建筑以及其他社會存量用房,房源都可以籌集作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并向符合條件的對象進行供應。
其中,通過規(guī)?;赓U方式籌集的未經改造的城中村房源,應當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名錄內的鑒定機構進行房屋結構安全鑒定,并根據(jù)鑒定結論開展設計與施工活動,確保房源滿足結構安全使用要求。房源要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開展消防設計與改造。改造完成后,由從事城市公共安全技術研究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意見,確保房源滿足消防安全使用要求。
《辦法》規(guī)定,籌集主體可以向住房租賃經營機構等市場主體租賃經改造后的房源,也可以租賃未經改造的房源并自行改造作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還可以通過與住房租賃經營機構等市場主體開展長期合作的形式,建立年度籌集項目庫,明確年度籌集房源套數(shù),籌集主體在合作期內提出租賃需求時,由住房租賃經營機構等市場主體提供房源。以規(guī)?;赓U方式開展的籌集項目應當滿足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配租時限要求,籌集項目的租賃期限不得少于6年。通過購買市場商品房的方式籌集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符合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ㄗ髡撸鹤x特記者崔霞)來源:深圳特區(q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