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市政府令273號)、《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工作實施辦法》(深人社規(guī)〔2015〕13號)、《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深人社規(guī)〔2016〕20號)等有關規(guī)定,我局完成了2019年5月前海留學回國人員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受理和審核工作。
經核查,前海留學回國人員共1名人才符合補貼發(fā)放條件。現將補貼擬發(fā)放名單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為2019年5月17日至5月23日。公示期間,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對對擬發(fā)放對象的資格條件以及新引進人才補貼工作予以監(jiān)督,發(fā)現問題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并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以示負責。投訴舉報信息一經查實,我局將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及相關規(guī)定進行查處。
反映意見方式:
?。ㄒ唬┩ㄟ^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qū)前灣一路23號綜合辦公樓B102室(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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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5月前海留學回國人員租房和生活補貼擬發(fā)放名單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