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須知
辦理條件在職人才引進必須滿足積分達到100分,并符合以下條件:
1.在職人才引進辦理基本條件(滿足本條件+100積分即可)
2.可以直接申請人才引進的條件(無積分要求)
3.人才引進年齡上限上調(diào)至50歲的條件(這類人群年齡放寬至50歲,但還需滿足基本條件+100積分)
4.市政府對高層次專業(yè)人才及其配偶、獲得特殊獎項或表彰人員、投資納稅人員、隨軍家屬、機關事業(yè)單位或駐深單位人員等引進另有規(guī)定的,按其規(guī)定執(zhí)行。重要說明1.人才引進各項積分指標分值的計算截止時間以代理機構在人才引進業(yè)務系統(tǒng)最后一次提交信息成功日為截止時間。公示通過人員,如因填報信息錯誤,撤銷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分值計算以撤銷后最后一次成功提交信息日為截止時間。
如撤銷修改后再次提交信息時,申報年齡超出《辦法》規(guī)定年齡上限的,市人力資源局不再受理其人才引進申請。
2.人才引進人事檔案的問題
3.人才引進隨遷子女的問題
4.人才引進人員身份確認的問題
5.已在我市公安部門辦理或正在辦理政策性隨遷業(yè)務的人員,市人力資源部門不再受理其人才引進業(yè)務申請。
6.根據(jù)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guī)定,居民的第一代身份證自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申請人需按照18位身份證號碼填報信息。
所需材料
呈報表:
兩份
《深圳市人才引進呈報表》表一
《深圳市人才引進呈報表》表二
學歷證書:
原件+復印件
學歷證書及驗證證明
資格證書:原件
競賽證書:
原件+復印件
近五年技能競賽文件及相關獲獎榮譽證書
表彰榮譽材料:
原件+復印件
社會服務材料:
原件
近五年內(nèi)社會服務材料
專利材料:
原件+復印件
居住情況材料復印件
系統(tǒng)比對申請人填寫的房產(chǎn)信息
戶口簿及身份證:
復印件
本人及配偶戶口簿及身份證
隨遷子女證明材料:原件
婚姻和生育證明:
原件+復印件
結婚證和計劃生育證明
體檢表:
原件
近一年內(nèi)《深圳市人才引進體檢表》
信息校核表:
復印件
《深圳市人才引進信息校核表》由網(wǎng)上信息申報系統(tǒng)自動生成。
人事檔案:原件
其他資格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