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確保公平、公正、公開,根據(jù)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制定推免生遴選工作原則意見,學院及各博士點根據(jù)學校精神,制定本院、博士點綜合成績評定辦法及實施細則。
評定辦法要堅持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yōu)選拔,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xiàn),強化對學生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和專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核,并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廣泛征求師生意見。綜合成績評定辦法、實施細則與推免名額應一并提前在學院、博士點公布并嚴格執(zhí)行。
第二章推免生的范圍和類型
第三條推免生的推薦范圍為學校應屆畢業(yè)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
本辦法所稱免試,是指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必經(jīng)過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tǒng)一考試的初試,直接進入復試。
第四條全校推免生的總名額由教育部每年度下達,學校設立三類推免生名額,分別為學院推薦名額和學校統(tǒng)籌博士點推薦名額、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獲獎推薦名額。學校將依據(jù)推薦總額和各學院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數(shù)、本科專業(yè)數(shù)和各博士點發(fā)展需求,下達各學院推免生名額及博士點推免生名額??萍紕?chuàng)新競賽獲獎推免生名額根據(jù)當年學生競賽獲獎情況確定。
第五條博士點推免生名額僅面向有志于在本校碩博連讀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第六條在三種類型的推免生名額中,學生不可重復申報。
第七條各學院應根據(jù)各專業(yè)發(fā)展要求,結合學生實際,綜合考慮,適當分配各專業(yè)具體的推薦名額。
第三章工作機構
第八條學校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推免生工作總體安排與審核。由校領導擔任組長,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教務部、研究生院、學生部等單位負責人及教授代表。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部。
第十條各學院、各博士點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各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由院長、主管教學工作的院領導、學生工作負責人、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等組成,各博士點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由學科帶頭人和相關導師組成,全面負責本院、本博士點推免生的動員、資格審查、報名填表、綜合成績評定等具體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報教務部備案。
第四章推免生資格條件
第十一條推免生需具備以下基本資格條件:
?。ㄒ唬┢沸斜憩F(xiàn)優(yōu)良,身體心理健康,在校期間未受處分;
?。ǘ┰谛F陂g平均學分績點在3.0以上(包括3.0,交換生交換期間的成績績點不計入內);
?。ㄈ┚哂休^高的外語應用能力和水平。非外語專業(yè)學生,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500分以上,或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或通過深圳大學英語口語水平測試并達到良好及以上等級;外語專業(yè)學生,須通過專業(yè)外語四級考試。
第十二條在滿足第十一條推免生基本資格條件的情況下,符合《深圳大學大學生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獎勵辦法》之相關規(guī)定的學生可直接獲得推免生資格。對其他獲得國家發(fā)明專利,或獲得各類科研獎勵、發(fā)表學術論文的,可在綜合評定中給予優(yōu)先考慮。
第五章推免生遴選工作程序
第十三條學院推免生遴選程序
?。ㄒ唬┓匣举Y格條件的學生填寫《深圳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向所在學院提交申請。
?。ǘ└鲗W院將申請人按照前三學年平均學分績點排序,按照推薦名額1:2的比例擬定入圍推免的候選人名單,并予公布。排序時,可在全院范圍內統(tǒng)一排序,也可分專業(yè)排序,由各學院視具體情況而定。
?。ㄈ└鲗W院遴選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候選人進行面試和綜合評定,確定綜合成績與名次(綜合成績按照百分制計算)。面試方式和內容由遴選工作小組確定,面試情況應做好記錄。
?。ㄋ模W院遴選工作小組根據(jù)資格審查、面試、綜合評定情況,按分配名額確定推免生名單并予公示,學院將通過公示的名單報送教務部。
?。ㄎ澹W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學院上報名單進行審批,向全校公示審批結果,并將推免生名單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報省招辦進行政策審核,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推免生名單以“推免服務系統(tǒng)”備案信息為準,學校將在省招辦審核通過后正式公布。
第十四條博士點推免生遴選
(一)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學生填寫《申請表》向相關博士點提交申請,每生限報一個一級學科博士點和一位博士生導師。
?。ǘ└鞑┦奎c遴選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查,根據(jù)學生相關學科背景、成績績點、科研成果等,按照不超過1:3的比例擬定入圍的候選人名單,并予公示。
?。ㄈ└鞑┦奎c對候選人進行面試和綜合評定,確定綜合成績與名次(綜合成績按照百分制計算)。面試方式、內容由遴選工作小組確定,面試情況應做好記錄。
?。ㄋ模┎┦奎c遴選工作小組根據(jù)資格審查、面試、綜合評定情況,按分配名額確定推免生名單并予公示,將通過公示的名單報送教務部。
(五)名單報送、審核、公布方式同第十三條第五款。
第十五條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獲獎推免生遴選
?。ㄒ唬┓稀渡钲诖髮W大學生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獎勵辦法》有關規(guī)定可直接獲得推免生資格的學生,按照學校教務部的工作安排,向學校教務部提出申請,由教務部與校團委共同審核、認定推免生資格并予公示。
?。ǘ┟麊螆笏?、審核、公布方式同第十三條第五款。
第六章監(jiān)督與申訴
第十六條學生在校期間只能申請一次推免生資格。
第十七條已獲推免生資格的學生,在正式入學前無論何種原因受到處分,或不能正常畢業(yè)、不能取得學士學位,或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或因病需休學者,取消其推免生資格。
第十八條學生在推免生推薦資格申請報名前應慎重考慮,誠實守信,杜絕因個人原因放棄推免生資格。
第十九條出現(xiàn)推免生放棄資格情況,學校將相應扣減學生所在學院或博士點后續(xù)年份推免生指標,各學院和各博士點在遴選推薦時應做好調查、了解和宣傳工作。
第二十條推免生工作咨詢與申訴機構為各學院和各博士點推免生工作小組;如對學院或博士點推免生工作小組處理意見有異議者,可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深圳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辦法(修訂)》(深大[2017]53號)同時廢止。
二○一七年六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