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入戶準備的材料:
(一)戶籍材料
1.身份證(不驗原件、留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紙張的同一面)
2.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畢業(yè)生提供戶口遷移證(驗原件、不留復印件)
3.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畢業(yè)生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分別按照以下要求準備材料:
(1)本市戶籍畢業(yè)生提交戶口本原件(驗原件、留復印件);
(2)本市院校畢業(yè)但戶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畢業(yè)生,需回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3)深圳生源畢業(yè)生,戶籍已遷出深圳的,需先到深圳市公安部門辦理復戶手續(xù)后,持復戶后的戶口本(驗原件,留復印件)再辦理畢業(yè)生報到手續(xù)。
根據公安部門規(guī)定,申請復戶的畢業(yè)生須持以下材料到擬復戶地的公安分局辦理復戶核準手續(xù),再到擬入戶地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xù):(1)《復戶人員情況登記表》(2)《戶口遷移證》;(3)畢業(yè)證(復印件,核驗原件)或所在學校出具的肄業(yè)、退學或被開除等相關證明;(4)本市戶口注銷證明或原戶口簿或原戶口底冊;(5)申請人身份證。
(二)婚姻及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1.已婚(指初婚)的提供結婚證,如本人及配偶復婚或再婚的另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離婚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調解書。(不驗原件,收復印件)
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須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渡钲谑腥瞬乓M計劃生育審核須知》。
注:戶籍已在深圳的畢業(yè)生無需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
(三)隨遷子女證明材料
1.隨遷子女戶口本(含首頁)(驗原件,收復印件)。
2.如為異地隨遷子女的,還須提供隨遷子女的《出生醫(yī)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注:除上述材料外,市區(qū)人力資源部門在審核材料時需進一步審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