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遷子女屬省外戶籍15-20周歲的,不可網(wǎng)上申辦,須預約前往窗口現(xiàn)場辦理。
1.網(wǎng)上申報方式
申請人可關注“深圳公安”公眾,實名注冊后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填報信息,拍照上傳申請材料。網(wǎng)上申請的審批進度、補正材料通知、審批結果等相關信息將會通過告知,請及時關注“深圳公安”進行查詢。(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務服務"-“辦理進度查詢”輸入業(yè)務受理編號自主查詢)
調查階段需申請人配合的,將會電話通知,請保持通訊暢通。
審批通過后,申請人攜帯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省內戶籍居民提交戶口簿、結(離)婚證、出生證等電子證照的,現(xiàn)場核驗原件,無需提供復印件),預約前往擬入戶地公安分局戶政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核驗原件,核驗通過的,現(xiàn)場領取袋封入戶檔案材料和《準予遷入證明》。
2.審批通過后辦理流程
申請人持《準予遷入證明》第二聯(lián)等辦理材料回原籍遷出戶口,辦理《戶口遷移證》(戶籍遷出流程請向原籍公安機關咨詢)。
3.落戶辦理流程(入戶登記及身份證辦理)
申請人持《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lián)、《戶口遷移證》、袋封入戶檔案材料和辦理第二代身份證相片回執(zhí),預約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戶政中心)窗口辦理入戶手續(xù)。
4.辦理時限
網(wǎng)上審核時限為15個工作日,補正材料、調查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