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注“深圳公安”公眾,在“政務服務”-“戶政預約”-“普通戶政業(yè)務”欄目進行預約,該業(yè)務已開通全城通服務,申請人可預約前往我市任一公安分局戶政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辦理。預約后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窗口提交申請并現場攝像,符合申請條件、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開具受理回執(zhí)。
2.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根據市政府每年下達的戶籍人口機械增長計劃,按申請類別、受理時間先后順序審批(如當年計劃執(zhí)行完畢,順延至下一年度辦理)。如無調查事由,正常政策性隨遷申請材料從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結。調查階段需申請人配合的,將會電話通知,請保持通訊暢通。
3.申請人接到通知后持受理回執(zhí)、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到指定機關領取《準予遷入證明》,在《準予遷入證明》有效期內回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并在《戶口遷移證》有效期內,攜帶申請人身份證、《準予遷入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辦理二代身份證相片回執(zhí)等相關材料,預約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戶政中心)窗口辦理入戶手續(xù)并現場攝像。
廣東省內居民已實施戶籍遷移一站式辦理,核驗通過的,免簽發(fā)《準予遷入證明》,申請人不需返回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待收到入戶短信通知后,預約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戶政中心)窗口辦理入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