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已經(jīng)在深圳落戶,子女想要投靠父母需要什么條件,繼子女可以投靠嗎,申請落戶需要什么材料,怎么申請辦理落戶,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申請人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戶口居民。
2、申請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撫養(yǎng)責任(或征得有撫養(yǎng)權一方同意辦理遷戶)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
(1)年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大學教育階段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戶口未遷至院校所在地)。
(2)本省生源且戶口已遷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應屆高校畢業(yè)生,畢業(yè)后未正式落實接收單位,父母戶口已遷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申請人為被投靠人繼子女,其市外戶籍有撫養(yǎng)權的父或母符合我市夫妻投靠條件的,該繼子女可單獨投靠繼父或繼母。
4、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1.進入深圳公安,戶籍遷入,選擇投靠方式;
2.填寫個人信息,包括申請人信息以及被投靠人信息;
3.等待系統(tǒng)審核(10-15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后帶相關材料去現(xiàn)場領取準遷證;
4.拿到準遷證之后,把相關材料郵寄回老家辦理戶口遷移證;
5.帶好相關材料,在深圳公安預約辦理落戶;
(一)申請人及隨遷人戶口簿、身份證。
(二)被投靠人戶口簿、身份證。
(三)下列父母子女關系認定材料之一:
1被投靠人《出生醫(yī)學證明》。
2.體現(xiàn)親子關系的戶口。
3.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子關系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