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戶的,準備在深圳買房結婚。
家里已經有一套房,在父親名下,所以我再買房子就是二套房,享受不到首套房的貸款優(yōu)惠。
女友非深戶,她名下在內地已經有一套房子了。
(所以必須先買房,后結婚。要不然她那套房子又算到我戶口名下了。)
現在想出一個辦法,就是我爸把我趕出家門,然我把戶口遷到單位的集體戶口上去,然后以我的名義買房子。
請問這樣可操作嗎?可以享受到首套房優(yōu)惠待遇嗎?
如果單位集體戶口上有其他人已經買了房子,那我這還能算首套房嗎?
另,我在深圳交房屋公積金超過13個月,除了用公積金還房貸,我還可以從中貸款嗎?
具體操作流程有哪些要注意的?
感謝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