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可以申請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
(1)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xù)時申報的學歷為準;
(2)應屆畢業(yè)生和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博士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3)具有本市戶籍;
(4)未享受過購房優(yōu)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獲準租住市區(qū)兩級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過政府發(fā)放的人才租房補貼;
(5)續(xù)發(fā)時除需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在引進我市后累計在深繳納三個月的社會保險。
補貼標準
博士:元
補貼申請流程
1.申請。新引進人才應當在首次引進之日起一年內,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提出補貼申請。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2.受理。經核查,符合新引進人才補貼條件的即受理,并在在每月首個工作日匯總上月申請人名單上報。
3.審核。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核查申請人戶籍情況,通過社保信息共享平臺核查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受理名單送市住房保障部門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市住房保障部門在25個工作日內反饋核查結果。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核查結果以及本辦法規(guī)定的條件,審核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
4.審批:此業(yè)務需先公示再審批。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在本部門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本次申請終止。公示通過的,報上會審批。
5.辦結(發(fā)放)。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fā)放工作。
6.送達:申請人可網上查詢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