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本科以上學歷人才落戶條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畢業(yè)生,45歲以下非本市戶籍人員可憑畢業(yè)證申請入戶。
自考本科屬于非全日制本科,不能直接通過本科學歷直接落戶。但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落戶。
本科落戶條件
首先,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不包含自考,成人教育)
年齡45歲及以下。
落戶地選擇
1.申請人在成都已有住房的,應當申請住房所在地落戶;
2.申請人無住房,但有直系親屬在成都有住房,可申請其直系親屬住所所在地落戶;
3.申請人無住房但有工作單位的,可在單位所在地區(qū)(市)縣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申請;
4.申請人無住房、無工作單位,可在區(qū)(市)縣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申請落戶。
本科落戶的細則和程序。
①在成都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的,可在住所區(qū)域落戶;
②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的直系親屬,可在其直系親屬住所所在地區(qū)定居;
③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均無穩(wěn)定住所,但有工作單位,可在工作單位集體戶口或單位所在區(qū)域落戶;
④上述情況均不符合,可向區(qū)、市、縣人才交流中心申請。
成都落戶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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