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證人.身份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2.持有人配偶身份證的原件及和復印件;3、持證人結婚證(同住;
3.子女父母離婚的(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4.子女出生的醫(y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同一孩子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家庭戶口可以提供戶口簿,需提供具有詳細地址頁的首頁及本人信息頁;;集體戶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提供具有詳細戶籍地址的集體戶口首頁及本人信息頁面);
6.如果同住的子女滿16周歲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讀證明、學籍證明或學籍卡原件及和復印件;
7.承諾無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