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積分入戶審核打分工作已結束,目前已進入《準予遷入證明》打印、核發(fā)階段,為保證《準予遷入證明》順利發(fā)放至申請人手中,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發(fā)證時間
《準予遷入證明》于1月9日正式打印起20個工作日內發(fā)放。
二、發(fā)放方式
《準予遷入證明》通過EMS郵政速遞發(fā)放至申請人網上申報時的預留郵寄地址,請保持預留手機暢通。
三、進度查詢
通過EMS郵政速遞方式發(fā)放的《準予遷入證明》按照積分入戶編號順序發(fā)放,天津市公安民生服務平臺將隨時更新準遷證物流信息。1月9日起打印《準予遷入證明》,20工作日內通過EMS郵政速遞方式陸續(xù)發(fā)放準遷證,屆時申請人可登錄天津市公安局民生服務平臺進行準遷證物流信息查詢
四、信息復核
《準予遷入證明》登記信息有誤需要進行修改的申請人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準予遷入證明》以及信息變更涉及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修改。
五、常見問題
1、收到《準遷證》后,如何將戶口遷移至天津?
答:首先,本人持《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準遷證》第二聯到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出手續(xù)并領取《戶口遷移證》。然后,本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準遷證》第三聯、《房地產權證》等材料到落戶地公安派出所或區(qū)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理落戶手續(xù)。如落戶集體戶口人員,請將上述材料交到集體戶口所屬單位,如落戶人才集體戶口人員,將上述材料交到人才市場。咨詢落戶地所屬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具體材料和事宜。
2、《準遷證》有效期是多久?
答:《戶口準予遷入證明》有效期為40日。
3、如遷出地《遷移證》遷出原因沒有積分入戶選項,怎么辦?
答:遷出地開具《遷移證》的遷出原因如沒有積分入戶,可以改為選項“其它”,或手寫其它后蓋遷出地派出所公章。
4、為了保護積分落戶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非法中介損害申請人利益,公安機關特別提示申請人在辦理積分落戶過程中不要輕信以盈利為目的的戶口幫辦網站,提高警惕,謹防受騙。對弄虛作假騙取積分落戶的非法中介及個人,公安機關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第50、52、54條等規(guī)定對其進行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