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積分落戶開始受理了,符合條件的親們不要錯過了,為方便大家申報,杭州市公安局在警察叔叔app上開通了積分落戶“線上申請”,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步:下載“警察叔叔”APP。
第二步:實名認證登錄后,在“警察叔叔”APP首頁點擊進入“流動人口”欄目。
第三步:進入“流動人口”頁面后點擊“積分落戶申請”。
第四步:按系統(tǒng)操作提示完成“情形選擇”、“在線填表”直至提交。
根據(jù)新調(diào)整的《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和《杭州市居住證積分落戶實施細則》,此次積分落戶有三大變化:
一是受理窗口變化。積分落戶申請不再由積分窗口統(tǒng)一受理,需單獨提出,線下由擬落戶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窗口清單請點擊下方藍字進入小程序下載),線上在警察叔叔app上申請,積分申請不代表積分落戶申請哦!
二是申請條件變化。新增準入分值,申請人在積分落戶申請時,需提交100分以上的有效積分憑證(附圖例,需在10月31日前遞交積分申請)。
三是申請時間變化。今年下半年的積分落戶申請時間為11月1日至12月15日(因新舊政策過渡,今年積分落戶申請受理期適當調(diào)整,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積分落戶所需材料
0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02落戶地相關證明材料。其中本人在杭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不動產(chǎn)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材料;產(chǎn)權歸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結婚證、居民戶口簿等)及同意落戶意見書;申請落戶親友家庭戶的,提供親友的戶口簿、房屋產(chǎn)權證及親友同意落戶意見書;申請落戶集體戶口的,提供集體戶單位同意落戶意見書。
03未成年子女隨遷落戶的,應當提交父母雙方書面申請、結婚證、隨遷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戶口簿、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材料(能夠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的居民戶口簿、出生醫(yī)學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yǎng)登記證》等證明材料。其中,男方攜帶非婚生子女的,還需出具有資質(zhì)的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關系鑒定報告);父母離異隨遷未成年子女的,還需提供能夠證明子女撫養(yǎng)權歸屬的離婚協(xié)議或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民事調(diào)解書。
04隨遷配偶的,需提供配偶戶口本、結婚證和配偶的居住證。
溫馨提醒:在提出積分落戶申請時請確保您的《浙江省居住證》處于有效狀態(tài),且已經(jīng)獲得100分以上有效積分核定結果。需要隨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需符合夫妻投靠和未成年子女投靠條件,在本人申請時一并提出。
延伸知識——
杭州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條件
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則投靠在杭父母(擬落戶地必須是家庭戶)。
市外夫妻投靠條件:男女雙方結婚滿2年,一方在杭州市區(qū)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戶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可自愿申請投靠戶籍在杭配偶,遷移戶口入杭。
落戶地選擇:落戶地原則上與居住地一致,按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城鎮(zhèn)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戶的親友處、單位集體戶、公共人才服務機構人才集體戶(僅限于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存放人員)的先后順序確定。
共有產(chǎn)權的只能商定由一戶辦理,其他共有產(chǎn)權人應明確放棄積分落戶申請。落戶地一經(jīng)確定,在申請期間不得變更。
申請?zhí)峤缓?,市公安局將在集中受理結束后的25個工作日內(nèi)統(tǒng)一公示申請人信息和核定分值,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信息有異議的可向市公安局提請核查,逾期不再受理異議。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經(jīng)市政府確定落戶指標后,市公安局會公布符合落戶分數(shù)人員名單,符合條件的落戶人員就可以持居民身份證到戶籍窗口辦理落戶手續(xù),積分落戶辦理時限為公布之日起60天內(nèi),逾期視作放棄當年積分落戶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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