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積分落戶
1、問:積分落戶政策適用什么范圍?
答:適用于杭州市上城區(qū)、下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含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qū))、江干區(qū)(含杭州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濱江區(qū)、蕭山區(qū)(含大江東產(chǎn)業(yè)集聚區(qū))、余杭區(qū)、富陽區(qū)和臨安區(qū)。
2、問:哪些人可以申請積分?
答:在杭州市市區(qū)范圍內(nèi)持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均可申請積分。
3、問:積分管理指標體系
答:積分管理指標體系由基礎分指標、左邊加分右邊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
4、問:積分落戶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5、問:積分去哪里申請?
答:申請人可向各區(qū)或街(鎮(zhèn))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的積分受理窗口提出積分申請,如果要申請積分落戶的,可同時提交積分落戶申請。
6、問:如何估算自己積分情況?
答:可以直接點擊進行模擬積分。
7、問:持多年前手工填寫的《暫住證》也可以積分嗎?
答:居住年限指標積分是由相關系統(tǒng)自動核算的,因早期尚未建立相關信息系統(tǒng),該手工填寫的居住證明無法被計入居住年限并積分。如申請人持公安機關核發(fā)的手工填寫《暫住證》或其他形式的居住證件或證明,可在窗口申請時提供,也可在積分核定后,到各地異議受理窗口進行異議核查。
8、問:如果《臨時居住證》(居住登記)《居住證》中斷過,居住年限怎么算?
答:可以累積計算,每滿12個月按1年計算,每滿30天按1月計算,不滿12個月的不計分。
9、問:社保中斷過可以積分嗎?
答:可以,社保按實際繳納的月份計,補繳或外地轉(zhuǎn)入的不計,重復參保的不能重復計。
10、問:積分落戶的“錄取分數(shù)線”是多少?
答:積分落戶的落戶指標實行總量控制,進行動態(tài)調(diào)整,不預設具體落戶分值??偭恐笜擞墒邪l(fā)改委會同市公安局根據(jù)杭州市區(qū)人口發(fā)展狀況、城市綜合承載能力等綜合擬定年度積分落戶指標,報市政府批準后,將在中國杭州、平安杭州等網(wǎng)站公布。
11、問:申請積分落戶時如何填寫擬落戶地?
答:積分落戶地原則上與居住地一致,按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城鎮(zhèn)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戶的親友處、單位集體戶、人才中心(社區(qū))集體戶的先后順序確定,申請人可根據(jù)自身條件提前確定擬落戶地,以便在申請時準確填寫擬落戶地址。
提醒:1、落戶地原則上與居住地一致;2、落戶地必須是城鎮(zhèn)住宅房,軍產(chǎn)房、非住宅房、商業(yè)用房、集體土地住宅不予辦理落戶。
二、人才引進落戶
1、問:全日制普通高校緊缺專業(yè)大專及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引進
答:①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者(45周歲以下,不含45周歲),在杭落實工作單位,居住滿1年及以上并連續(xù)繳納1年及以上的社會保險(不含補繳);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50周歲以下,不含50周歲)、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歲及以下)學歷者,可享受“先落戶、后就業(yè)”政策;
③具有全日制緊缺專業(yè)大專學歷者(35周歲以下,不含35周歲),在杭落實工作單位,居住滿1年及以上并連續(xù)繳納1年及以上的社會保險(不含補繳);
2、問:高技能人才落戶
答:①45周歲以下具有技師(二級技師)以上職業(yè)資格人員;
②35周歲以下符合當年我市緊缺職業(yè)(工種)目錄的高級職業(yè)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三級技工);
③獲得高級職業(yè)資格證書的我市高級技工學校應屆畢業(yè)生;
④其中①、②兩類人員需在杭同一單位工作滿3年且在杭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第③類人員需在杭落實工作單位。
3、問: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人才引進落戶
答:①具有中級專業(yè)技術職稱(45周歲以下,不含45周歲)資格者,在杭落實工作單位,滿足在杭居住登記滿1年及以上并連續(xù)繳納1年及以上社會保險(不含補繳)的可以辦理人才引進落戶。
②具有副高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副高50周歲以下,不含50周歲;正高55周歲以下,不含55周歲)資格者,在杭落實工作單位,可以辦理人才引進落戶。
三、投靠落戶
1、問:夫妻投靠落戶
答:男女雙方結婚滿2年,一方在杭州市區(qū)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戶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可自愿申請投靠戶籍在杭配偶,遷移戶口入杭。
2、問: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答: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則投靠在杭父母。
3、問: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戶
答:①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子女全部或多數(shù)在杭州市區(qū),外地身邊無子女,在杭城區(qū)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可以申請投靠在杭城區(qū)子女;
②原籍為杭州市區(qū)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可申請投靠在杭子女;
③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市區(qū)城鎮(zhèn)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邊無子女”及“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條件限制,可自愿選擇投靠戶籍在杭子女,遷移戶口入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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