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請上海居轉(zhuǎn)戶出現(xiàn)社保個稅不匹配并不是完全沒有辦法解決的,需要根據(jù)情況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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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職第一年,社保和當月個稅對應的稅前工資不匹配是正常的,因為入職第一年社?;鶖?shù)是約定工資,個稅是實際月工資納稅,有差距合情合理;
2、入職第二年開始,當年度的社保基數(shù)原則上也是比當年個稅對應的稅前平均月工資低一點(人才中心和人保局認為工資最好是階梯上漲的),要是有大幅度降低工資的情況,需要提供銀行流水證明;
3、如果沒有換公司,社?;鶖?shù)應該是上一年度本公司平均稅前月工資(看個稅、社?;鶖?shù)、公積金基數(shù)定),差額在10%以內(nèi)的一般問題不大,實際是否差額過大只能看人才中心和人保局判定。差額過大處理辦法:
(1)社?;鶖?shù)遠高于上一年本公司平均稅前月工資,原則上人才中心和人保局會要求補稅;
(2)社?;鶖?shù)遠低于上一年本公司平均稅前月工資,處理辦法目前不統(tǒng)一,有以下幾種結(jié)果:直接拒收、扣除累計時間、補社保后計入累計,具體都要人才中心和人保局根據(jù)具體月數(shù)和差額大小決定。如果此段不匹配時間在“居轉(zhuǎn)戶”持證期間或者“引進人才”近三年時間內(nèi),建議還是和對應的公司爭取提前補交社保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