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海發(fā)布了新版的居轉戶政策,很多人咨詢局長上海的落戶政策是否放寬了對計劃生育的要求。
這個其實涉及了兩個層面問題,局長在之前的文章里也有提到過:關于計劃生育,今年放寬的只是提交材料的要求,違反計生政策一票否決的要求沒有任何變化。
先來看看政策原文怎么寫的: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滬府規(guī)〔2019〕45號
第五條(申辦條件)
?。ㄎ澹┓蠂壹氨臼鞋F(xiàn)行計劃生育政策,無刑事犯罪記錄等其他不宜轉辦常住戶口的情形。
第八條(申請材料)
申辦本市常住戶口的申請材料具體包括:
?。ㄋ模┓蠂液捅臼鞋F(xiàn)行計劃生育政策及無刑事犯罪記錄等情況的個人承諾;
新版政策跟之前的政策相比,最大的區(qū)別就是不再要求提供申請人戶籍地和上海鄉(xiāng)鎮(zhèn)街道以上計生部門開具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改為只需提交申請人的承諾書。
關于申請材料的要求放寬這一點很容易理解,也很容易讓人誤解。
說它容易理解是指這個要求的字面意思很明確,說它容易讓人誤解,是指容易讓人誤以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也能隨便落戶上海了。
上海居轉戶的申請條件中明文規(guī)定了申請人必須“符合國家及本市現(xiàn)行計劃生育政策”,中國漢字博大精深,妙就妙在很多人以為可以按自己的需要來理解“現(xiàn)行計劃生育政策”。
現(xiàn)行的全面開放二孩政策是2016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政策,在此之前生二孩是有限制條件的。
不少人覺得,現(xiàn)行的計劃生育政策全面開放了二孩政策,以前二孩算超生的按現(xiàn)行政策就不算超生了,而且也不需要開證明了,可以大膽的申請起來了。
事實是這樣嗎?
現(xiàn)行計生政策相關的法律和地方條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2015年修訂版和《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2016年修訂版。
談到法律,有一條基本的原則:“法不溯及既往”。通俗地講,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規(guī)定去約束昨天的行為。
舉個很容易理解的例子,香港1971年才開始實行一夫一妻制,在1971年之前香港的華人是可以按《大清律例》納妾的,那么香港的富豪們在1971年之前娶了幾房老婆,到了1972年是不是就變成違法了呢?當然不是。
同樣的,2016年之前生的二胎,如果按當時的法規(guī)是違法的,并不會因為2016年1月1日之后全面放開二孩變成不違法。
2016年之前超生的二胎,想著去摳沒有違反“現(xiàn)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字眼是沒用的,因為現(xiàn)行政策2016年1月1日生效,在這之前的生育行為適用當時的政策。
事實上,今年上海的居轉戶政策中不再需要提交計劃生育證明,只是人社局不再審核相關證明。
不管是引進類落戶還是投靠類落戶,到派出所辦理準遷證時,公安局對2016年之前出生的二孩還是要求提供縣級以上計生部門的證明的。
話說回來,落戶對計劃生育的要求越來越松是一個事實,很多地方已經不再把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作為落戶的前置條件,只要已經按規(guī)定繳納社會撫養(yǎng)費即可。上海會不會最終也完全放開這個要求呢?等一下版政策出來再看。
本文由身份規(guī)劃局原創(chuàng),關注局長,帶你規(guī)劃你的魔都人生與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