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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期限
政策原文: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累計滿7年
政策要求申請人必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累計滿7年(即84個月)。如果中間沒有進行更新,就算做中斷月份,中斷的時間段不能算作累計。2018年前有暫住證,暫住證不能算作有效累計時間。2018年1月1日之后持有的長期居住證可以算作連續(xù)累計時間。另外如果持有的是CW9開頭的“人才引進居住證”也可以計入居住證累計的84個月之內(nèi)。要辦理落戶的申請人一定要記得去續(xù)居住證,免得因為居住證的緣故而無法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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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情況
政策原文:
符合國家及本市現(xiàn)行計劃生育政策、無刑事犯罪記錄等其他不宜轉(zhuǎn)辦常住戶口的情形。
關(guān)于計劃生育的問題,人才中心使用的是“新人新政策、老人舊政策”的方法。2016年前出生二胎,如果沒有準生證仍舊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落戶申請自然也會被駁回。
違反計劃生育常見的情況:超生、未婚先育、非婚生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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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漏繳或補繳
政策原文:
持證期間按照規(guī)定參加本市城鎮(zhèn)社會保險滿7年
按照規(guī)定參加本市社保,指的是依法繳納社保,沒有出現(xiàn)漏繳、補繳的情況。
社保繳納也是需要進行累計的:
①?漏繳、補繳不認可;
②只有在持有居住證期間繳納的社保才屬于有價值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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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是否合理匹配
政策原文:
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何才能做到依法繳納個稅,需要避免以下幾種情況:
①不能同一月份有兩家及以上公司同時報稅(工資薪金所得)
這是常見的“重稅”情況。一般來說,由于換工作導(dǎo)致了一兩個月重稅是沒問題的。
但如果長此以往有不同的公司同時給你報稅,就是實證偷稅漏稅了。如果這種情況,就需要去稅務(wù)局做并稅操作,將欠繳稅款和滯納金補齊,才能申請居轉(zhuǎn)戶。
②不能出現(xiàn)零稅情況
如果有出現(xiàn)零個稅情況,那這段零個稅的時間需要在累計時間段內(nèi)扣除,后續(xù)需要重新累計才能提交申請。
③社保和個稅需要合理匹配
簡單來說就是社保基數(shù)為多少,相應(yīng)的個稅也要按照這個基數(shù)來交,才算是匹配。個稅、社保不匹配是居轉(zhuǎn)戶的大忌,往往不匹配是無法落戶的。
④大面積低稅、低社保情況
低稅、低社保就是沒有按照市場化評價標準的量化基數(shù)進行繳納,而是按照上海市最低社?;鶖?shù)進行繳納的個稅跟社保。按照最低社保和個稅繳納的時間段無法計入落戶有效社保時間。
⑤個稅由外地公司繳納
外地繳納的社保、個稅不在申請上海居轉(zhuǎn)戶的認可范圍內(nèi),申請人一定要注意社保和個稅都需要在上海繳納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