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日,上海稅務發(fā)布個稅延遲繳納的通知。趁此機會,小滬帶著大家回顧一下上海居轉戶中個稅繳納的要求。
在落戶條例原文中,對個稅的描述只有簡單一句話:“依法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那該如何理解這句話呢?今天我們將從三個角度來為大家解答。
本市的含義很簡單,也就是在上海的公司工作并繳納相應的個稅就可以了。
可能會有人存在以下這種情況,人在外地工作,是通過上海外包公司代繳的社保個稅,這種情況是無法辦理的,人才中心不認可這種。
依法說白了就是不能做違法亂紀的事兒,最常見的個稅違法,就是偷稅漏稅了。具體的規(guī)避個稅的手段,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你只需知道這些避稅手段看著很厲害,但在一紙稅單面前避無可避就行了。
具體有哪些情況是違法個稅的呢?比如同一月份有兩家以上公司同時報稅、社保個稅不匹配、不認識的公司給你交個稅等等情況都是不合法的。
除了上面提到的違法繳納當時,還有些個稅也無法用作落戶申請,比如:勞務報酬稅、大面積0稅、未申報的個稅
Q1:公司在疫情期間及疫情后把全體員工的工資打折發(fā)放,導致我沒辦法達到社平工資的倍數(shù)要求,會無法落戶嗎?
A1:會的,這種情況屬于你的報稅收入降低,個稅繳納無法跟落戶要求的市場標準相匹配,最后會導致無法落戶。
Q2:公司延遲繳納社保和個稅,會影響我辦理落戶嗎?
A2:目前,上海稅務發(fā)布通知表示4、5月份的報稅繳納期間延長到5月31日,社保是否會延遲繳納,暫時還未出臺相關文書。不過我們可以參考2020年疫情剛開始時上海人社推出的社保個稅延遲繳納情況,相信在上海全面復工后會推出相關的政策通知。
這里需要注意,需要延遲繳納的企業(yè)必須在網上申請延繳,否則人社會以正常繳納的時間標準來要求,最后可能會導致只能補繳。這樣就會影響員工辦理落戶和積分。
Q3:上海落戶會因為疫情放寬申請條件嗎?
A3:疫情的到來屬于意外突發(fā)情況,但上海落戶的具體條件始終以上海社保、上海人才、上海稅務等官方機構發(fā)布的通知為準。只要在以上平臺沒有發(fā)布相關說明,就仍以官網上發(fā)布的政策為準,不會因為疫情的到來而放寬基本落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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