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海29名首批“居住證轉戶籍”政策申辦人為期15天的公示結束。若在15天公示期內他人沒有提出異議,這29人將獲得辦理上海戶籍的資格,正式進入辦理戶口的階段。
首批申辦人在獲準辦理戶口后,正式落戶上海仍需一段時間。根據(jù)程序規(guī)定,申辦人在獲得“居轉戶通知書”和相關證明后的3個工作日后,應持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到落戶地區(qū)、縣公安局的戶政部門辦理《準予遷入證明》;然后持《準予遷入證明》到外省市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最后持《準予遷入證明》《戶口遷移證》及其他相關證明到落戶地的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xù)。
今年2月,上海出臺戶籍管理新政策,6月發(fā)布實施細則,進入實質操作。新政策的核心在于改以往的“指標控制”為“條件管理”,只要符合持有居住證滿7年、繳納社會保險滿7年、擁有相當職業(yè)資格等條件,居住證持有人就可以轉為上海戶口。9月11日,“居住證轉戶籍”政策首批29名戶籍申辦人獲審核通過,進入為期15天的公示,如無異議將可得到上海戶籍。
上海“居住證轉戶籍”政策的核心條件包括5個“申辦條件”和4個“激勵條件”,激勵條件可跳開申辦條件準予優(yōu)先申辦。分析顯示,首批29人中有27人符合“激勵條件”。
從這些申辦者的需求看,超過七成的申辦者表示申辦上海戶籍的最大動力是解決孩子就讀問題。公示情況表明,此次產生的首批29名受益者中,有23人可享受“子女隨遷”,隨遷子女24人,共計53人有望取得上海戶籍。(記者楊金志、高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