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0稅,2013年1月到2015年8月,每月15的稅,從2015年9月按1.5倍的稅交;
2.之前在外省有兩家單位,最后一家開了離職證明,前面一家需要補離職證明嗎?
謝謝!
就個人申辦經(jīng)歷答復如下:
1.2012~2015年的稅是不夠的,必須要補,按照實際工資收入流水清單補,工資總額要和當年社保基數(shù)匹配,如果不補的話,那就算放棄這段累積時間,從2016年開始攢夠7年(每年按1.5倍的話)再去嘗試提交吧!如果政策還沒變的話。
2.之前外地的工作經(jīng)歷要看你積分時簡歷是否有描述,如果有,是應該有相應材料證明的(如退工單、離職證明等),如果沒有,那就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