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配偶以及子女“家屬隨遷落戶”的政策,需要滿足什么條件、什么材料才可以辦理?
留學生配偶要求
1、在回國之前就已結(jié)婚,且配偶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及以上。
2、回國后結(jié)婚的配偶,按照上海市投靠類政策辦理落戶。
3、申請人配偶需隨遷的,應(yīng)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
配偶暫未回國的,可在回國后申請補辦落戶手續(xù)。
留學生子女要求
隨遷所需的材料
(一)配偶和子女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在滬落戶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證、中國護照或旅行證及簽證、出入境記錄;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需隨遷的,提供學籍材料。
(二)在滬檔案保管單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檔案核實情況表及相關(guān)材料復印件。配偶來本市前原來在外省市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diào)出或已離職材料。
落戶其他注意點
1、辦理留學落戶不需要居住證,所以大家不用太在意是不是辦理居住證,很多留學生在申請落公共戶時候發(fā)現(xiàn)房東不配合辦理房屋租賃備案證明,所以大家在租房時候務(wù)必先和房東確認好配合辦理房屋租賃備案證明手續(xù)。
2、遞交材料一定要再三檢查一遍,就像是高考你交卷完成之后是沒有辦法修改和刪除的!都覺得自己填寫的沒有錯誤很快就上交了,結(jié)果因為一些小細節(jié)導致了預(yù)審失敗,還會留下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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