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須知(附件見文末)
注: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展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業(yè)務已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以下簡稱《證明》),但留學回國人員在購買免稅車輛、辦理北京等地就業(yè)落戶手續(xù)、享受國家及各地針對留學回國人員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時,仍需提交《證明》,請各位留學人員視個人實際需要酌情辦理。
一、辦理條件:
(1)申請人須在或曾在泰國正規(guī)高等院校、科研機構(gòu)進修、學術(shù)訪問、攻讀學位(學歷),或以中外院校聯(lián)合培養(yǎng)、校際交流或中外合作辦學方式在或曾在泰國學習;
(2)申請人在泰留學時間至少須達到留學項目總時長的75%,且最低不少于6個月。攻讀學位者,每學年在泰學習時長均不低于9個月;泰國學制為本科4年、碩士研究生2年、博士研究生3年。
(3)申請人學習結(jié)束后準備或已經(jīng)回國工作;
(4)申請人在泰國學習期間須持學生(ED)簽證,且學生(ED)簽證有效期與留學時間基本吻合。
以下各類留學人員的《證明》辦理申請暫不受理:
(1)畢業(yè)后繼續(xù)在泰國求學或工作的留學人員、
(2)在泰國學習并居住不滿6個月的留學人員、
(3)在泰國學習期間持非學生(ED)簽證或所持學生(ED)簽證有效期與留學時間嚴重不符的留學人員。
二、辦理流程
(一)、注冊申請
1、登錄駐泰使館教育組網(wǎng)站
2、點擊右側(cè)中間位置的“學者、學生注冊”欄,進入“在泰國留學人員注冊服務系統(tǒng)”注冊/登錄頁面左邊()右邊,完成在該系統(tǒng)的注冊及相關(guān)信息登記。
注意:
1、請仔細填寫、核對所填各項信息,確保真實、準確。如個人信息、護照號、畢業(yè)日期、擬回國日期、畢業(yè)證書名稱等關(guān)鍵信息填寫有誤,將導致《證明》的開具延后一至兩個月
2、“畢業(yè)證書名稱/證左邊明信右邊名稱(外文)”一欄填寫您所學專業(yè)
3、“畢業(yè)證書/證左邊明信右邊號碼”一欄無需填寫
4、填寫“學?!币粰跁r,請選擇下拉列表中的選項,勿手動填寫
5、“留學經(jīng)歷描述(備注)”一欄請勿填寫
(二)、提交材料
注冊完成后,請將以下材料(使館教育組或因個人具體情況要求提供其他相關(guān)文件或證明)掃描為一個PDF文檔(或多個清晰照片壓縮成一個壓縮包文件),以“中文姓名+護照號”命名,發(fā)送至教育組郵箱。
1、攻讀學位人員所需材料
(1)《留學泰國人員登記表》
登記表(模板附后)須使用電腦輸入(手寫不予受理)各項信息,幷貼好二寸照片。
(2)申請人中國護照
只需提供個人信息頁、在泰留學期間ED簽證頁及出入境泰國的信息頁。如留學期間或留學后曾更換護照,須提供新舊兩本護照的相關(guān)信息頁。
(3)學位證書
須經(jīng)泰國外交部領(lǐng)事司認證。領(lǐng)事司地址:?????????????????????????3??????123??????????????????????????????????????????????????????????。周一至周五8:30至15:00,泰國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200泰銖/張,需提供英文畢業(yè)(學位)證書或畢業(yè)證明、英文成績單原件、護照原件及身份頁復印件(需本人簽字)、申請表。
(4)成績單
須包含在讀期間所有學期的成績。
(5)委托書(如委托他人代辦,模板附后)
如由他人代辦,代辦人須提供中文委托書(模板附后)及代辦人護照復印件。
2、非攻讀學位留學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
(1)《留學泰國人員登記表》(模板附后)
(2)學校出具的在校學習證明文件(須加蓋公章),須包括就讀院校、所學專業(yè)、注冊和結(jié)業(yè)時間等信息,以及出具該證明文件的校方人員的電話和電子郵件地址
(3)有效護照的個人信息頁及在學期間的學生(ED)簽證頁及學生(ED)簽證延期頁
三、領(lǐng)取《證明》
1、網(wǎng)上注冊及提交材料期間,系統(tǒng)將先后發(fā)送三封郵件至注冊時所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這表明《證明》的辦理申請已成功提交,且辦理工作仍在繼續(xù)?!蹲C明》辦理一般需兩到三周,辦理完成后,系統(tǒng)將發(fā)送名為“留學生在線服務系統(tǒng)——打印回國證明”的電子郵件至注冊時提供的電子郵箱,收到該郵件后即可于每周周五09:00-11:30或14:30-17:00(中國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來教育組領(lǐng)取《證明》,無需提前預約。我組暫不提供《證明》郵寄服務。
2、領(lǐng)取證明時,申請人需出示本須知第二(二)中所要求的全部申請材料原件。教育組無法提供上網(wǎng)、打印、復印、掃描或傳真等服務。
3、申請人和代辦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材料偽造或不實信息,教育組或?qū)⑼ㄟ^左邊法律右邊途徑追究相關(guān)人員責任,一切后果由責任人本人承擔。
四、聯(lián)系方式
地址:曼谷拉查達批色路3巷(SoiRatchadaphisek3)清貴大廈(AAbuilding)3樓,中國駐泰國使館教育組。對外辦公時間:每周五。
電話:(工作時間08:30—12:00、14:30—17:00)
辦公郵箱:
網(wǎng)站:
五、其他常見問題解答
1、問:辦理《證明》和學歷學位認證是一回事嗎?
答:不是一回事。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統(tǒng)一由中國國內(nèi)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辦理。學歷學位認證業(yè)務已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證明》。
2、問:申請辦理《證明》收費嗎?
答:辦理《證明》不收取任何費用。
3、問:我在留學期間,連續(xù)讀了兩個學位,應該怎么申請辦理《證明》?
答:對于在泰期間連續(xù)攻讀兩個以上學位或有兩次以上不同學習經(jīng)歷的留學人員,只就最后一次留學經(jīng)歷辦理《證明》。例如,您在泰連續(xù)獲得了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我們僅針對您獲得的博士學位辦理《證明》。
對于其他留學經(jīng)歷,如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我們可將這段學習經(jīng)歷標注在《證明》“備注”欄中。
4、問:我原來在泰國畢業(yè)時已經(jīng)辦理過《證明》,后來又回泰國學習,現(xiàn)在畢業(yè)了,能否再次申請辦理《證明》?
答:可以。
5、問:我的《證明》丟了該怎么辦?
答:如《證明》遺失,我組不予補發(fā),但可提供原證明的復印件。申請證明復印件時須向我組提交正式書面申請及有效護照身份頁。
6、問:如何去泰國外交部領(lǐng)事司辦理畢業(yè)(學位)證書及成績單認證?
答:泰國外交部領(lǐng)事司的地址是?????????????????????????3
??????123??????????????????????????????????????????????????
????????。辦理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30至15:00(泰國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費用為普通200泰銖/張(兩個工作日可取)、加急400泰銖/張(當天領(lǐng)取)。申請人需提供(1)英文畢業(yè)(學位)證書或畢業(yè)證明、英文成績單原件(2)護照原件及身份頁復印件并簽字(3)申請表。如請他人代辦,受委托人還要準備(1)英文委托信(2)代受委托人護照原件及護照身份頁復印件并簽字(3)填寫委托表格。
附件:
1、《留學泰國人員登記表》
2、委托書樣例
附件包含以下內(nèi)容:
2新版留學泰國人員登記表
3新版委托書
4a樣本-學習證明
4b樣本-學習證明-ED簽證護照丟失
4c樣本-學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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