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越來越多的出國留學黨選擇回國就業(yè)或創(chuàng)業(yè),究其原因除了國內良好的就業(yè)環(huán)境之外,還有國家和地方政府為留學生提供的優(yōu)惠政策。今天我們就來看看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這四座城市的2021年留學回國人員最新落戶政策。
北京
要求
1.在國外獲得碩士(含)以上學位;出國前已獲得博士學位,出國進行博士后等訪問研究。
2.出國留學一年以上。(滿365天以護照出入境記錄為準,目前政策是留學期間去其他國家旅游的時間不扣除;以學業(yè)結束后第一次回國護照上的入境時間為準。)
3.年齡45周歲(含)以下。
4.出國前已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出國期間若一直在掛靠社保,無法辦理落戶)
5.學成回國兩年內通過在京用人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6.回國后,與在京單位建立正式勞動關系并按要求繳納北京市社會保險。
7.留學回國人員的個人信息須與留學期間一致。
8.赴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學習的人員,參照留學人員條件辦理。
落戶福利
1.優(yōu)秀人才最高獎勵100萬;
2.政府提供10萬元企業(yè)開辦費;
3.提供短期周轉性住所;
4.免稅購車;
5.獲得北京市“特聘專家”稱號人士可以獲得100萬元獎勵。
熱門問題
Q1:關于出國留學一年以上如何界定?
官方回復:判斷是否符合條件的主要依據是留學人員護照所記錄的出入境時間。
解讀:在具體操作中,以課程開始前首次出境開始計算,截止到課程結束后的首次回國,扣除期間假期回國花去的時間,留學生在國外的累計時間多于365天即可(去年只需要待滿360天),這個時間可以包括研究生課程所要求的語言課或預科時間、你在其它國家旅行的時間,以及課程結束到拿畢業(yè)證之間的時間。
Q2:關于“學業(yè)結束回國兩年之內申請在京就業(yè)落戶”手續(xù)中“兩年”時間如何界定?
回國時間參照留學人員本人護照所記錄出入境日期為準。
時間從回國飛機落地那一天起計算。由于申請時一般存在較長的排隊預約時間,所以實際上可申請的期限不足2年。
Q3:留學回國人員是否屬于應屆畢業(yè)生?能否簽三方協(xié)議?
留學回國人員不分應屆和往屆,一律沒有三方協(xié)議,是否為應屆,由用人單位界定。
Q4:赴港、澳地區(qū)學習者,能否辦理就業(yè)落戶手續(xù)?
去中國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習的同學可參照留學回國人員申請辦法辦理就業(yè)落戶手續(xù)。
上海
適用對象
1.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1年;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等性質畢業(yè)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參照“雙一流”建設高校執(zhí)行),并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內非“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3.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學士學位。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赴國(境)外高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做訪問學者等滿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但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
注:第2、3項所指國(境)外學士學位,不含國內大專起點本科、有關國家高等教育文憑(HND)、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本科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2年;碩士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等性質畢業(yè)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學歷學位和國(境)外學位。
第5項所指國(境)外學士學位如為最高學位的,不含國內大專起點本科、有關國家高等教育文憑(HND)、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本科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學位為碩士的,國(境)外學士學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碩士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
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后如在國內校區(qū)或分校有就讀經歷的,累計在外學習時間和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于總學習時間和總學分的50%;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國內通過非學歷教育獲得學分的,累計在外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80%。
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以國家公布的名單為準。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參考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副刊(TimesHigherEducation)、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U.S.News&WorldReport)、QS世界大學排名(QuacquarelliSymondsWorldUniversityRankings)、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ShanghaiRanking’sAcademicRankingofWorldUniversities)發(fā)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單,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后發(fā)布的為準。
留學人員在國(境)外學習獲得學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載明的頒發(fā)該學位證書的院校名稱為準。
落戶條件
1.留學人員應在回國后2年內來本市并持續(xù)在本市工作,與本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符合下述第四條第一款條件的除外)。
2.符合本條第一款前4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xù)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zhèn)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符合本條第一款第5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xù)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zhèn)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的1.5倍,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過渡期內每年的繳費基數以官方對外公布的數字為準。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期限及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原則上由系統(tǒng)自動比對;未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繳費單位與簽訂合同單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實際用人單位等第三方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不能合理對應的不予認可。
3.留學回國人員應為單位緊缺急需并發(fā)揮重要作用、需長期使用的人才,與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網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個月及以上(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完成試用期后方可申報);派遣人員原則上不屬于申辦范圍。
4.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5.符合國家及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
6.無刑事犯罪記錄等不宜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的情形。
激勵條件
四類人才直接落戶
(一)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國際知名科研機構等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在世界500強知名企業(yè)、跨國公司等擔任高級管理、技術、科研職務,或者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高層次人才的留學人員,以及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等,全職來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辦落戶。
(二)納入“上海科技創(chuàng)新職業(yè)清單”的用人單位,本市重點產業(yè)、重點區(qū)域和基礎研究領域等用人單位引進的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獲得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等緊缺急需專業(yè)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全職來本市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后可申辦落戶。
(三)擁有專利、科研成果、專有技術等來本市創(chuàng)辦留學人員企業(yè)的負責人、團隊核心成員(一般累計不超過3人),企業(yè)正常運營、招用至少1名員工(不含企業(yè)負責人本人),并按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后可申辦落戶。企業(yè)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實繳),留學人員企業(yè)負責人為第一大股東(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資金注入),個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新政策變化
最新政策:留學生回國后2年內到上海,并持續(xù)在上海工作。
1.回國后首份工作可以不在上海;
2.回國后2年內要到上海工作,與上海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繳納社保和個稅;
3.到上海工作后,必須持續(xù)在上海市工作,不能再到外地工作。
落戶福利
1.優(yōu)秀人才可獲最高50萬元資助金;
2.免稅購車;
3.浦東創(chuàng)業(yè)者可申請15萬元創(chuàng)業(yè)資金。
廣州
適用對象
1.在國(境)外院校獲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已辦妥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手續(xù),并在廣州市屬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工作或在個體工商戶工作、在廣州創(chuàng)辦市屬企業(yè)或設立個體工商戶的留學回國人員;
2.持《廣州市留學人員優(yōu)惠資格證》的國(境)外進修、訪問學者、從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員。
年齡要求
1.在國(境)外學士學位: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
2.在國(境)外取得碩士學位: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
3.在國(境)外取得博士學位:50周歲以下(含50周歲)。
社保要求
1.獲得國(境)外碩士及碩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申辦時須在廣州市引進單位有社保繳費記錄(五險同參,無需連續(xù)6個月)。
2.獲得國(境)外本科學位的留學人員,在擇業(yè)期(本科生擇業(yè)期從畢業(yè)證書落款日期開始算起兩年內)申辦時須在廣州市引進單位有社保繳費記錄(五險同參),在擇業(yè)期外的申辦時須在廣州市市屬用人單位有連續(xù)6個月的社保繳費記錄(五險同參且引進單位有參保記錄)。
3.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如存在補繳情形的,不視為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費。
4.社會保險費繳納單位應與實際用工單位一致(勞務派遣除外)。
5.獲海外本科學位、在擇業(yè)期外的留學人員,社保不再要求在同一單位連續(xù)繳費,但需在廣州市市屬用人單位有連續(xù)6個月的繳費記錄且引進單位有參保記錄。
6.所在單位參加市社保的,申請人無須提供社會保險繳費記錄,中留服中心自行核查;所在單位參加省社保的,提供省社保繳費記錄。
落戶福利
1.創(chuàng)業(yè)可獲10萬元啟動資金補助;
2.免稅購車;
3.落戶黃浦區(qū)/南沙區(qū)可獲2萬—6萬住房補貼。
深圳
適用對象
1、在國(境)外學習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包括已獲得居住國永久居留權、留學國再入境資格者)
2、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工作或學習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或博士后等進修人員
落戶福利
1.生活補貼:本科1.5萬元/人,碩士2.5萬元/人,博士3萬元/人;
2.免稅購車;
3.未成年子女入托、入中小學就讀免費,優(yōu)先申請,并可以報考市、區(qū)重點中學高中部;
4.可申請租用市、區(qū)政府提供的安居房和留學生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