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配偶以及子女“家屬隨遷”落戶上海政策的具體要求有哪些?
留學生隨遷落戶上海具體要求:
1.家屬隨遷條件
配偶:
須在留學人員學成回國前與其結婚,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子女:
16周歲及以下或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
2.提交材料清單
配偶:
1.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在滬落戶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證、中國護照或旅行證及簽證、出入境記錄;
2.在滬檔案保管單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檔案核實情況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配偶來本市前原來在外省市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材料
子女:
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需提供學籍材料。
家屬隨遷需要哪些材料?
1.配偶和子女的戶口簿、身份證、配偶的國內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子女出生證明。
若配偶為留學回國人員,配偶須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畢業(yè)證、成績單護照、簽證及所有出入境記錄。
2.子女在國外出生,子女需要提供國外出生證明和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的翻譯件、中國護照(或旅行證)及簽證、出入境記錄。
如若子女年齡在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需隨遷的,提供學籍證明.
2項所有文件需復印件。
上文中有涉及到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這里在文末整理了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可的翻譯機構。
3、配偶工作的情況:
?、倥渑荚诒臼杏泄ぷ鲉挝坏?,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須加蓋單位公章)
?、谠瓉碓谕馐∈杏泄ぷ鲉挝坏模峁┰瓎挝煌庹{出或已離職證明。
3項文件需準備原件和復印件。
4、回國前結婚且放棄隨遷的,提供紙質放棄隨遷承諾書。
4項文件必須原件。
5、其它必要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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