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發(fā)布了最新出臺的《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管理規(guī)定》,其中要求公派出國的留學研究生學成后需要回國服務兩年,如果不遵守需要償還所有的資助費用并支付30%的違約金。公派研究生選拔按照“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yōu)錄取“方式進行。公派研究生出國前應與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xié)議書》。在同一年度內,公派研究生回國休假或赴留學所在國以外國家休假或考察只能選擇一項,不能同時享受,考察一次不超過15天的,獎學金照發(fā)。公派研究生因病中途休學回國時間累計超過一年,國家公派留學資格自動取消。
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