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留學生,符合交6個月社保落戶的條件。在兩年內(nèi)找到一份工作,但是一開始工資不滿足落戶條件。那么,如果第三年其工資水平終于達到要求了,是否還可以走留學生左邊落戶通右邊道呢?謝謝
具體舉一個例子:留學生小明2017年1月31號回國,2019年2月1日的時候終于工資達到標準而且夠6個月了,還可以走留學生落戶,去提交申請嗎?
根據(jù)上海留學生落戶政策,上面只明確說待業(yè)不超過兩年,但是你這種情況只是工資沒滿足,所以應該是可以走留學生落戶的。
一個留學生,符合交6個月社保落戶的條件。在兩年內(nèi)找到一份工作,但是一開始工資不滿足落戶條件。那么,如果第三年其工資水平終于達到要求了,是否還可以走留學生左邊落戶通右邊道呢?謝謝
具體舉一個例子:留學生小明2017年1月31號回國,2019年2月1日的時候終于工資達到標準而且夠6個月了,還可以走留學生落戶,去提交申請嗎?
根據(jù)上海留學生落戶政策,上面只明確說待業(yè)不超過兩年,但是你這種情況只是工資沒滿足,所以應該是可以走留學生落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