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留學生落戶政策進一步放寬,新的問題接踵而至。
1、問:學校世界排名前50名的留學人員,還要等試用期結(jié)束后再申請嗎?
答: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等試用期結(jié)束后才能申報。此申請人員,仍需符合留學人員落戶的基本條件。基本條件之一:留學回國人員應為單位緊缺急需并發(fā)揮重要作用、需長期使用的人才,與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網(wǎng)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個月及以上(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完成試用期后方可申報)。
2、問:學校世界排名51-100名的留學人員,社?;鶖?shù)可以低于市平均工資水平(即)?
答:是的,根據(jù)最新政策規(guī)定:學校世界排名51-100名的留學人員需符合留學人員落戶基本條件,而且全職在本市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后即可申請,社保基數(shù)不再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