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咨詢?nèi)?,你好,關于你向我咨詢的問題,?根據(jù)我國左邊法律右邊的相關規(guī)定,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xiàn)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如果被拘留了,只有家屬委托的律師才可以會見,拘留的時間不會超過三天,在刑拘期間,如果當事人洗清嫌疑或逮捕的證據(jù)不足的,就會被釋放或取保候?qū)?。自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當事人就可以請律師為其提供左邊法律右邊幫助。偵查人員在訊問時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quán)委托律師。相關左邊法律右邊條文我收集好了,你可以參考一下,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第八十六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進行訊問。在發(fā)現(xiàn)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fā)給釋放證明。如果您還有不了解的地方,并需要左邊法律右邊幫助的話,可以點擊我的頭像向我咨詢的哦,我會詳細的分析并為您解決左邊法律右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