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進戶口材料提交到公示中間會有初審和審核合格或者不合格、公示有異議或者無異議的狀態(tài)。
上海人才引進戶口辦理流程:
1、初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初審機構、區(qū)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照規(guī)定的條件,負責對申報單位的引進人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在正式受大判宏理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合格的,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
2、審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規(guī)定,對初審通過的材料進行審核,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3、公示。審核通過的,將審核合格人員信息在政務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時間15天。
4、公示無異議的,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證明及本市公安部門簽發(fā)的《準予遷入證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擴展資料
上海人才引進戶口申請的提出:
1、引進人才申辦常住戶口的,由用人單位在網上進行單位信息注冊,并填寫單位和引進人才相關信息,打印《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請表》并蓋章、簽字。用人單位備齊單位和個人的相關書面材料后,到受理點進行現(xiàn)場申報;
2、中央在滬單位、市屬單位,向市人才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其他單位向注冊所在地的區(qū)縣人才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3、中介機構派遣人員,不屬于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的范圍;
4、用人單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代理申報。
上海人才引進戶口申請材料目錄:
1、單位介紹信;
2、《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請表》;
3、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法人登記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4、3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5、反映政治素質、能力業(yè)績的相關材料;
6、學歷、學位證書;
7、就業(yè)期間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材料和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8、有效身份證明和戶籍證明;
9、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10、與依據(jù)的申報條件相應的證明材料;
11、用人單位申請報告;
12、經辦人員身份證;
13、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14、本市落戶證明;
15、同意調出證明;
16、配偶隨調隨遷材;
17、未成年子女隨遷材料;
18、符合《關于服務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chuàng)新中心建設,實施更加開放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的實施辦法》第九條款的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中介服務人才另需提供材料;
19、符合《關于服務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chuàng)新中心建設,實施更加開放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的實施辦法》第十條款的風險投資運營人才另需提供材料;
20、符合《關于服務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chuàng)新中心建設,實施更加開放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的實施辦法》第十一條款的高級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另需提供材料;
21、符合《關于服務具有全球影響力滾冊的科技創(chuàng)新中心建設,實施更加開放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的實施辦法》第十二條款的企業(yè)家另需提供材料;
22、《沖睜關于服務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chuàng)新中心建設,實施更加開放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的實施辦法》第八條款的創(chuàng)業(yè)人才另需提供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辦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