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人才家屬是否可以隨遷本市常住戶口?官方解答如下:
(圖源:上海人社)
根據(jù)《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第十二條,引進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注∶此處所稱"未成年子女",是指16周歲以下的子女以及16周歲及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
引進人才家屬隨調(diào)隨遷需提供的材料:
根據(jù)《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實施細(xì)則》的規(guī)定∶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其《出生醫(yī)學(xué)證明》、戶籍憑證。16周歲及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隨遷的,另需提供學(xué)籍憑證。配偶隨調(diào)(或隨遷)的,需提供在滬參加社會保險憑證(或退休、失業(yè)憑證)、有效身份證件和戶籍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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