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目前在滬有工作,之前在別的城市工作,有找TB代繳社保的經(jīng)歷(只有社保記錄無個稅記錄),求問:
1、系統(tǒng)如何填寫?這段經(jīng)歷是填寫“待業(yè)”還是寫社保繳納單位?
2、這種情況是否需要出具情況說明?
3、會影響主申請人的申請嗎?
求大神回復(fù),感謝!
配偶目前在滬有工作,之前在別的城市工作,有找TB代繳社保的經(jīng)歷(只有社保記錄無個稅記錄),求問:
1、系統(tǒng)如何填寫?這段經(jīng)歷是填寫“待業(yè)”還是寫社保繳納單位?
2、這種情況是否需要出具情況說明?
3、會影響主申請人的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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