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疫情期間工作單位未按期繳納我的社保,會不會影響我辦理人才引進落戶?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助力復工復產實施人才特殊支持舉措的通知》(滬人社力〔2022〕103號)規(guī)定:用人單位因受疫情影響,未按期繳納2022年4月至11月(所屬期為3月-10月)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并最遲于2022年年底前補繳的,完成補繳后在辦理人才引進相關業(yè)務時不受影響。
答
編輯:玲飛
來源:市人才中心
問:疫情期間工作單位未按期繳納我的社保,會不會影響我辦理人才引進落戶?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助力復工復產實施人才特殊支持舉措的通知》(滬人社力〔2022〕103號)規(guī)定:用人單位因受疫情影響,未按期繳納2022年4月至11月(所屬期為3月-10月)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并最遲于2022年年底前補繳的,完成補繳后在辦理人才引進相關業(yè)務時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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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玲飛
來源:市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