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昨天,是公安部在上海開展為部分符合條件的非滬籍引進人才辦理出入境試點工作的第一天,也是上海首次試點持居住證辦理出入境證件。據(jù)統(tǒng)計,全天本市共受理護照15證次,赴港澳臺證件36證次。目前,只有位于民生路1500號的市出入境管理局受理此項申請,近期本市出入境部門將對相關(guān)政策進行詳解。
昨天下午,本市一位外企高管王小姐,抱著試一試的心情,趕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拔也皇巧虾艏木用瘢业淖o照也是在戶籍所在地辦的,近期我計劃著去一次香港。本來我打算過年回老家時,請假提前幾天走,抽空回去辦理赴港證件的。所幸,一周前,我在網(wǎng)上看到公安部推出了12項從今年1月1日起實行的邊檢和出入境便民服務(wù)措施,其中提到居民可就近辦理護照。正巧遇到元旦小長假,所以,就想著今天帶著相關(guān)證件來咨詢一下,沒想到我的申請當場就被受理了?!?/p>
依據(jù)規(guī)定,非上海戶籍的引進人才及其配偶和不滿16周歲的子女,即日起可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各類簽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各類簽注。不滿7周歲的兒童申請普通護照,不滿16周歲的兒童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和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的,可由父母代辦。
與滬籍人員辦理手續(xù)一樣,申請人員需要提交填寫完整并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申請表》;申請時已持有有效證件的,須提交相關(guān)有效證件;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并提交復印件;特定身份人員還需提交單位意見。有所區(qū)別的是,符合標準的申請人員在申請護照時需額外提交有效期3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證》(人才引進類)和《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副聯(lián)》;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各類簽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各類簽注時,需額外提交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證》(人才引進類)和《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副聯(lián)》以及與申請事由相應(yīng)的證明材料。
目前,受理該申請的地點僅限于浦東新區(qū)民生路1500號的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需要辦理相關(guān)手續(xù)的市民可于周一至周六的9點至17點前往辦理,收費標準為首次簽發(fā)200元,換發(fā)220元。在收到申請人的齊全資料后,出入境管理局將在5個工作日內(nèi)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地級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發(fā)函核查,經(jīng)原籍回復通過后,5個工作日內(nèi)審批、發(fā)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