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上年年底通過人才引進由一事業(yè)單位考入本市另一事業(yè)單位,并元旦后在新單位工作至今,但是檔案一直未給辦理,市組織部給出的解釋是,不符合招聘要求,因為招聘對象不能是本市在職在編人員。但是上年的招聘公告上并沒有這條要求,而且之后也沒有補充這一條要求的公告。組織部工作人員說他們在招聘公告發(fā)布之后和各招聘單位開了個會,傳達了不準招本市在職在編人員的要求。我們要求看相關文件,告知沒有,只有會議記錄/紀要(沒記清是記錄還是紀要),而且有領導簽字。我們的報名時間是在他們開會之前,但是公示時間是在會議之后。而且他們承認當時有紕漏,也承認會議記錄/紀要沒有效力,但是不管怎樣,就得按會議要求來。我們找完組織部第二天,單位就給我們談話,懇求我們不要再找了,以為你好的立場軟硬兼施分析一通,讓我們以社會身份參加今年的招聘,但是檔案和社保續(xù)不上了。私下能用的法子,能找的各種關系都找了,就是不給辦理檔案。這種情況下,該怎么辦?
人才引進比較靈活,有的給編有的不給,不過沒關系,反正都是政策性的,比較正規(guī)。在政府單位的話,一般也不會辭退的。企業(yè)就不好說了
直接考公務員吧,自己努力不求人
事情比較復雜,你可以看看深圳的人才政策
這八大福利,福田區(qū)高層次人才可不能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