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龍巖人社解讀:《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第一期
發(fā)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創(chuàng)新是第一動力。我省高度重視人才工作,于2015年6月印發(fā)了《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小編就本辦法作出政策解讀,分為三期,今天是第一期。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一、什么是《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
《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是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于2015年6月25日印發(fā)的引進高層次人才的政策文件。
二、哪些人是本辦法所稱的高層次人才呢?
引進高層次人才應具有較強的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新能力,學術技術、經營管理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能夠引領和帶動福建省某一領域科技進步、產業(yè)升級、文化繁榮、社會發(fā)展和管理服務水平提升。具體是指從福建省外引進,按照本辦法直接審核確認的人才。不含正式調入福建省的公務員和引進生。
三、本辦法支持的人才如何認定呢?
引進高層次人才的主要方式有:創(chuàng)業(yè)、受聘、受派。認定主要遵循“4+1”,即需同時滿足4個基本條件+1個類別條件。
1.創(chuàng)業(yè)要滿足以下4個基本條件:
(1)時間:2018年以后在福建注冊企業(yè);
(2)任職和占股:擔任法人、董事長、總裁或技術總負責人,占股30%以上(通過公司章程體現);
(3)自有資金50萬元以上(通過驗資報告證明);
(4)擁有一支創(chuàng)新人才團隊
2.受聘需滿足以下4個基本條件:
(1)時間:2018年以后到福建工作;
(2)簽訂三年勞動合同,每年在閩至少工作半年以上;
(3)擔任高管或相當技術職務(通過公司組織架構、高管任職材料證明);
(4)年薪為上年度社平工資的4倍以上(事業(yè)單位2.5倍以上)
3.受派需滿足以下4個基本條件:
(1)被省外企業(yè)選派到福建工作
(2)在省外企業(yè)擔任中層正職以上、在福建擔任高管以上(提供公司組織架構圖、任職材料證明)
(3)在福建三年,每年在閩至少工作半年以上
(4)兩邊支付的年薪為上年度社平工資的8倍以上
4.“4+1”的“1”指的是:
共有52個認定條件,滿足A類的其中1個條件即可認定為A類人才;滿足B類的其中1個條件即可認定為B類人才;滿足C類的其中1個條件即可認定為C類人才。
5.具體所有52個認定條件您可以登陸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rsj.longyan.gov.cn)-政策法規(guī)-政策文件-人才工作欄目查看。我們將會在下期對重點條款做詳細解讀。
四、引進高層次人才有什么政策支持?
政策支持為發(fā)放25-200萬不等的安家補助。A類境外200萬、A類境內100萬、B類境外100萬、B類境內50萬、C類境外50萬、C類境內25萬。
五、需要哪些申報材料?
(1)《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申報表》(一式3份)。
(2)身份證(護照)復印件;國(境)外申請人須提供合法的入境證明和出入境記錄。
(3)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國(境)外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認證。
(4)創(chuàng)業(yè):在閩所創(chuàng)辦企業(yè)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經工商部門備案的公司章程復印件、驗資報告、團隊核心成員業(yè)績證明材料;
受聘:勞動(聘用)合同、任職證明、當地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和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復印件;
受派:勞動(聘用)合同、任職證明、當地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和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復印件;
(5)符合相應人才類別(A、B、C三類)資格條件的證明,如:獲獎證書、任職證明、專利證書、財務報表、完稅證明、論文論著、項目成果等。外文材料須提供翻譯件,并經駐外使領館或公證處認證。
以上復印件均需申報單位審核并蓋章,提交紙質版和掃描件PDF格式。
六、申報程序是怎樣的呢?
(1)向市人才服務窗口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2)由市人才服務窗口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核后,報送市委組織部。
(3)市委組織部會同相關部門上會研究出具確認意見。
(4)市里確認后,報備至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及相關部門。
七、聯系方式
龍巖市人才服務窗口
辦公地點:龍巖市新羅區(qū)龍巖大道1號行政辦公中心838室
辦公電話:0597-
郵箱:
服務發(fā)展、服務人才、服務民生
供稿│陳涵、龍巖市人才服務窗口
編輯│歐歡
校對│鐘美霞、龍巖市人才服務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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