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規(guī)程:
(一)、窗口受理并審核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入戶地政務中心公安戶籍大廳提出申請,對于符合政策、材料齊備的立即為其受理并領取《戶口資料受理通知單》;對于須補充材料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對不符合政策的做好解釋工作。
(二)、審批并核發(fā)戶口簿:
按審批時限持戶口薄及《戶口資料受理通知單》到入戶地政務中心公安戶籍大廳進行變更登記,對審批不合格由受理地告知不合格原因,審批合格的重新核發(fā)戶口簿。
所需材料:
一、更正年齡
前置條件及要求:1、公民的出生日期,不能更改。201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一律不得變更年齡。2013年6月1日前出生的,確因出生日期有錯需更正的,應由本人或監(jiān)護人向戶籍所在地公安辦證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予以更正。2、出生日期已更正過一次,再次申請更正出生日期的,公安機關不予受理。3、干部的出生日期不得變更
所需材料:
1、《變更更正戶口項目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p>
2、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16周歲及以上人員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3、國有單位人員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對年齡認定的證明和人事檔案(招工、應征入伍登記表等);非公職人員由檔案管理部門出具對年齡認定的證明和人事檔案;無職業(yè)人員出具無職業(yè)證明(含待業(yè)證、失業(yè)證、下崗證)(原件和復印件);
4、未成年人提供原始的出生醫(yī)學記錄(包括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出生時醫(yī)院病歷檔案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
5、差錯前戶籍登記機關的原始證明(包括原始常住人口登記表、公民身份號碼順序碼登記表、居民身份證等);
6、根據申請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二、變更更正身份證號碼
前置條件及要求:身份證號碼重號、錯號的,需要變更更正。
所需材料:
1、《變更更正戶口項目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
2、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16周歲及以上人員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3、身份證號碼差錯證明(包括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公民身份號碼順序碼登記表、差錯前身份證等)(原件);
4、根據申請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備注:請前往就近落戶地派出所辦理。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時限:
當場辦結
辦事機構: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分局
辦公地址:
新都區(qū)新都育英路788號政務中心A區(qū)1樓及各派出所一站式辦證點
聯系方式:
028-
左邊法律右邊依據:
《成都市戶籍登記服務管理辦法(試行)》
備注說明:
表格下載:
1.變更更正戶口項目申請表
在線申報:
無
在線咨詢:
無
在線投訴:
無